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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文嘉主委有感於偏鄉地方英語能力普遍不足,故一手催生新屋鄉立圖書館的設立,並積極尋求軟硬體與師資的資源,希望能提昇弱勢學童的英語能力。實施了一年,看見學童不再害怕英語,且人數亦有攀昇的趨勢,頗讓人感到欣慰。

    台灣學童的英語能力,一直都是呈現雙峰現象,程度好的,想盡辦法更精進,程度差的,碰到英語就沒輒; 長期下來的結果,即導致整體英語差距日益顯著; 而在師資方面,這幾年來,正式教師的短缺,進到學校的英語教師大多是兼任或者代課,一年一聘,在教學上往往無法順利銜接,不論是課程進度,或是教師教法,都易讓學生難以適應。

     而台灣的環境,普遍而言是缺乏英語情境的,尤其在偏鄉地方,根本沒有外籍人士願意long stay,陪學生一起聽說讀寫; 或者這幾年火紅的英語村,更不能建造在偏遠地方。論教材,大多是第一線的教師撰寫,應予肯定,且比十多年前筆者中學時所唸的英語,有趣生動多了,相信也一定能符合學生的生活經驗。

    要讓孩子不畏懼英語,首要的條件就是「不要考試」,一來可以免除考試領導教學的弊端,二來也可以真正落實筆試無法完全測驗的聽、說能力,並以大量寓教於樂的方式來實踐活潑、多元的教學。

    英語能力的培養絕對不是速成的,而是慢慢累積,慢慢培養的; 曾經有一位家長很心急的問我:「老師,我孩子學英語一個學期了,為什麼考試還是考不好?」,乍聽之下,「一學期」好像很久,但一星期頂多學二天,一天頂多二小時,總計大概只是接觸到「英語」的皮毛之皮毛罷了; 筆者倒是鼓勵家長若有心讓子上英語班,不妨選擇全英語的環境,盡量學習課外補充較多的班,一來是實力可以多方面累積,二來也不會只侷限在單一的課內系統知識,但前提是,必須先有課內的一定基礎與基本能力,否則也只是「鴨仔聽雷」。

    從羅文嘉主委這次結合圖書館人士的資源看來,筆者想提出幾點看法。首先,未來若要進入圖書館或社區活動中心服務的人士,且鄉內、縣內有心推動英語的話,應在考試簡章上註明「具備英語能力,且熱心於英語教學」,尤其在逐步邁向國際化與人力素質普遍提高的今天,這樣子的要求應不致於太過嚴苛; 而偏遠的圖書館,業務量與民眾也許較少,藉由有英語能力的館員抽空教學,應也不難; 至於是否額外給薪或列為公務的一部分,亦能再商討。

    再者,鄉內可以結合學校,定期巡迴辦理英語的活動,不用辦得很「盛大」,但是要看見成效; 筆者看過有的鄉內英語活動,邀請縣長、鄉長蒞臨,光是官員們的致詞就耗掉近一個小時,最後摸彩活動、分享時間又一小時,整個活動只有四小時,真正學英語的時間不到二小時,且究竟有沒有效益,也缺乏後續評估。建議應該長期、多次來實施,畢竟英語是長期、高頻率的耳濡目染的接觸之下,比一次的十小時來得有功效。

    其餘,如在各個公共場所設置英語標語、跑馬燈閃示英語字句、學校公佈欄貼有每日一句、學校走廊布置英語步道…等方式,又或者常聽英語廣播、多開口說英語、嘗試用及時通訊以英語聊天…等可行的方式,其實都已經是老生常談了; 當務之急就是要確實讓孩子有時常接觸英語的可能; 不是一味地開闢許多英語環境,但到頭來都是曇花一現,或的只是城市人的福氣而已; 這次羅主委大力推動英語教育,其實可以做為未來打造英語環境的借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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