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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將禁止六歲以下的學童,學習速讀、珠算、作文、書法、圍棋等才藝,對此政策,筆者想提出個人觀點。

教育部的擔心,固然有其考量,因為過早、過度學習這些才藝,可能會讓大腦疲於應付,操之過急,反而揠苗助長; 不過,筆者的經驗是,只要老師能以遊戲、活潑的方式,寓教於樂,學童也能學得相當開心。

    有個六歲的孩子,曾經上過我的語文遊戲課; 寫詩的時候,我帶他們出去看雲,讓他們想像雲像什麼、單位詞是什麼、想做什麼,孩子說:「雲像一把大雨傘,如果我是它,我不要讓人們淋到雨」,繼續引導好幾個類似的小段之後,小孩子就能唸出詩來。第二堂課,我們上文字坐火車,讓學生拆字,把快、樂、國、王等字拆解成「心」、「白」、「木」、「□」…等,孩子像玩拼圖一般,學到了字的元素。我相信,速讀、珠算、圍棋也必能用有趣的方式來進行,何需教育部規範?

以目前的補習風氣而言,許多孩子上小一之後,即轉成安親班、課輔班,要再上才藝班的比例已慢慢降低,上高年級之後,幾乎所有的才藝都停掉了,只以學校課程及未來升學為主; 若能在六歲之前習得一些才藝,也許可以對才藝有初步的概念。況且,六歲以不前並非義務教育的「管轄」範圍中,教育部實難插手。

    一旦禁止,將可能波及到才藝班、補教業者的生機,增加失業率,浮現更多流浪教師的問題; 難不成要讓想學才藝的孩子,在家請父母自己教嗎?或是私下再找家教?最後的結果,將可能出現有錢人請得起才藝家教,沒錢的,只好在家望洋興嘆; 或是衍生出才藝班掛羊頭賣狗肉,想學美語,卻得同時上大量的舞蹈,因為舞蹈是合法的; 想寫書法,卻得同時上國畫,因為國畫是教育部允許的。

    其實,筆者認為,每個學童都有個體差異,不應全面禁止,與其一味地消極反對,倒不如告訴家長,可以怎麼做,提供選擇的方案,如此一來才是周全的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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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彥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