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報載,某縣市的教師因不滿教育局一只公文,便要求教師、學校強迫配合活動,一個月來,就有三個大型活動,讓師生都疲於奔命,嚴重影響教育品質。
筆者認為,這些活動美其名是多元發展,實際上受惠的仍是少數被老師看好的學生,為了訓練這些學生,老師往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訓練、製作道具、聯絡事宜等,有時更壓縮到老師的上課時間,甚至,因為挑出來的學生來自不同班,常會顧此失彼,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; 有時,為了不影響學生課程進度,只好犧牲師生的午休、放學、週末假期。
更多的時候,學校為了得名,作品幾乎都是「指導教師」在做的,這樣的競賽或活動,早已本末倒置,失去意義與價值。前幾年各縣市都曾舉辦的花燈製作,師生都犧牲了寒假時間,許多花燈,一看便知道是老師做的; 更甚者,活動過後,卻往往被丟在學校地下室,引來環保團體的抗議; 或是上台表演的大量道具,也是用完即丟,多不環保!筆者並不反對活動與材料,而應適可而止,甚至是規定「不得使用道具」。
有些小型、偏遠學校,若要各校「務必參加」,且「課務自理」,確實是一大壓力; 有些學校,學生數不多,老師更少,根本沒有資源,教師也沒有該項專長,遇到要出發比賽時,交通更是問題; 說實在的,真是心餘力紐!
民主時代,實不該以強迫的方式硬要師生參加; 若類似的活動或競賽,可以採自由報名,相信必能大快人心!畢竟教師光是忙班級事務就已分身乏術了,況且教師的專業在於課程的設計與教學,並不在於為各項活動做牛做馬。或許上級會擔心,一旦自由參加,可能造成乏人問津的窘境,但是只要能夠提高誘因,讓學生願意、老師認同、家長支持,相信不用強迫,自然就會報名踴躍了。
留言列表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