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院長王建瑄在一場講座中提到大學生打工賺錢,真的是笨死了; 對此,筆者頗不以為然,認為王建瑄不食人間煙火,不知人間疾苦,只差沒有說出「何不食肉糜?」罷了; 況且,打工的目的,除了金錢之外,「經驗」更是寶貴!
筆者在大學時,曾有一份打工機會; 雖然美其名為打工,但是沒有支付薪水,而且工作量不輕,報社社長當初就告知我們:「因為是地方社區報紙,這是義務性質,不支薪,但會貼補油錢,會以另外的福利來回饋…」。當時,我做的是報社的打字、校對,偶爾採訪大學的活動,雖然有時備覺辛苦,但能以自己的興趣,採訪人物、紀錄城鄉小調、編輯排版、訓練口語與書寫能力,就覺得這樣的打工,實在是「無價」的。
我們的福利,就是得以免費參加大眾傳播、新聞相關的講座,還曾經和名主播、記者合影、對談,甚至有機會和記者一起出去見識,也可以到電台、電視台參訪,實地瞭解新聞、報紙、廣播的產出過程。同樣和我一起在報社打工的伙伴們,雖然偶爾會說:「如果有支薪的話,該有多好」,幾年後,雖然我沒有走上新聞傳播的路,但我完全不後悔。
直到現在,我擔任了教職的穩定工作,更利用課餘到空中大學進修新聞寫作的實務與理論; 同班的學生中,有的剛從初階開始學起,我卻已經有了大學的二年打工實類經驗,更因緣際會,在某報的邀請下,請筆者撰寫一些文章。
王建瑄說,七十、八十元的時薪,對當時的我而言,跟本是個「天大的奢求」,但我樂在其中; 有朋友會問,為什麼不去找「有支薪」的打工機會呢?我篤定的告訴他們:「這些經驗與機會是金錢買不到的,我不必額外付報社學費,就可以得到如此寶貴的經驗…」。因此,打工,應該將思維放在「工作的心態」上,而非「金錢」的單一衡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