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長回任教師
近日許多縣市學校校長遴選結果紛紛出爐,全教會日前指出校長遴選制度不健全,故有校長保萬年的亂象產生。
許多校長不想回任教師原因很多,中小學校長不若大學校長; 大學校長,一旦回任為教授(如李家同先生)仍有極崇高的光環存在,且其論文的發表、學術聲望也有一定的成就存在; 在國中小,校長容易因為遴選失利而被誤認為”不適任”; 而且是通過主任、校長、儲訓等重重考驗才熬出來,一旦回流,將有損於曾經是校長的光榮; 再加上還沒有實行教師分級制,校長將和年輕、資深的教師無異。
許多校長由於年紀較大,回去上課較不受歡迎,且往往被認為缺乏活力、創意與經營理念,家長也希望孩子能讓較富朝氣的教師教到。
建議校長屆滿後能回任教職,與教學連結,否則與教學現場脫離的結果,易造成行政與教學層面的差距與執行的困難; 校長回任一、二年之後,可再透過遴選,目的是為防堵萬年校長。校長也可以轉任督學、諮詢顧問,以彌補教育行政的缺失,將有助於教育政策的推廣。
筆者建議應該建立一套中小學校長証照制度,且一旦校長回任的話,也可以比照「超編教師」的方式進行介聘分發,以避免被貼上「不適任」的標籤; 此外,也可以提供校長回任教師的獎勵制度,以鼓勵校長回歸教師。
教職員工都不應認為教師在社會位階上比校長低,這僅是接受度與吾人看待教育界的刻板印象罷了 ;只要校長以志業的精神看待職業的思維,一旦回任之後,也能樂觀面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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