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載一名台大畢業的父親,因為對於兒子的生活表現甚嚴,因而出現有虐兒傾向的管教方式。這個新聞讓我想起二個多月前的二則新聞: 一是阿嬤因為太愛兒子而殺了他; 二是明星高中的情殺。分析這則新聞,會發現這是兩個事件的綜合。
其實媒體將「台大」二個字眼當作標題,讓人有些疑感。究竟是連台大畢業的光環都會出現行為偏差,更何況是其他學歷的? 或是其他父親的行為偏差本屬理所當然,這個”台大”就是值得期待?
不管是何種教育,尤以家庭教育為人格孕育的搖籃。做家長的應該在進行管教與灌疏智識之餘,更重視人格的塑成。社會上漸漸無法接受教師體罰學生,但是若是一味放縱讓家長對孩子惡意相向,難保老師能用關懷與愛心來管得動孩子; 反之,孩子在家若是能夠聽父母的好言相勸,孩子到學校自然而然就會順從老師了。
回到人的情緒來看,資賦優異的人,其行為舉止不一定是甲上; 一般父母的管教方式也不會是丙下。當我們看到斗大的「台大」二字出現在新聞上,更讓人懷疑「高級學府」與「明星效益」的作用了。
一個人不應該有「太愛」的價值觀,那種「太」所造成的,是一種極致,一種我過度要求你有好表現、由愛生恨、乃至生命倫理的破產。佛洛姆在「愛的藝術」一書中提及:「愛是照顧、責任、尊重、理解」,而非「僧恨、壓力、要求、管教」。讓父母一起肯定、珍惜孩子,才是愛孩子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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