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話題-戶外教學
戶外教學若能配合教學進度,符合學生的生活經驗,必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。社會課上到廟宇、古蹟、風景區,國語課上到某作家的家鄉、文學館; 藝術人文上到美術館、音樂廳…等,這些都可以做為戶外地點的參考,避免流於「玩樂」的形式。
戶外教學除了眾所周知的景點之外,也可以考慮做「跨校交流」,讓平地山區的、城鎮鄉村、山地海洋的學校,可以互通有無,讓孩子可以瞭解不同環境的人,其想法與生活態度,由學校派出解說大使,互道彼此的特色,也能藉此締姐妹校。
戶外教學除了是學校與教育局(處)的職責,應該可以由縣府統籌,結合文化、社會、環保等機構,提供當前熱門的活動,也做時事的宣導,藉以讓孩子能 掌握社會趨勢與脈動。
戶外教學也應儘量避開太熱門的景點,這經常造成遊客眾多,或是許多學校同時安排到同一景點,學生光是要玩一個遊樂設施,就在太陽底下排很久。同時也應儘量避免門票太高的地方,有些公家、自然的景點,不但便宜,更有生命教育的內涵。
我們的戶外教學,大多是由學年老師或組長直接安排時間、地點,或許可以發展一套學生的「公共論述」,讓孩子自己上網找資料,或是曾經去過、值得推薦的地方,並說出吸引人之處及價值、特色,再全校進行投票,一來滿足學童的自主選擇權,二來也能創造屬於學童「自己的戶外教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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