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護愛滋病患的關愛之家被住戶強迫搬離社區,引起正反雙方意見。住戶大樓民眾認為,與愛滋病患同處一社區,喪失了免於恐懼於安全生活環境的權利; 法官判決社區住戶勝訴,是因為社區自訂的規約中,已明白指出關愛之家違約。
愛滋病患會對住戶造成威脅的原因,主要是怕被傳染上,其實這突顯的是我們對於愛滋病患的無知。根據醫療人員的說法,愛滋病患主要是透過性行為、輸血、與毒癮者共用針具才會傳染,並不會透過平日的社交、唾液、流汗等方式傳染,所以住戶其實也不用太緊張; 至於患者使用過的器具,只要統一收集,統一消毒,應該不會構成嚴重傷害才是。
筆者同情愛滋病患,是因為在多元平等與尊重弱勢的社會中,他們是備受歧視的; 再怎麼發出聲音,仍是微乎其微; 只要河水不犯井水,是不會產生影響的; 若一味地要求他們驅離,各個社區都採「踢皮球」的方式,那麼他們的生存權何在?而社區民眾自訂的規約中,是否與現行的法徑相牴觸,也是俟商榷的。
在國外,面對愛滋的患者多半是回歸正常的收容體系,以加拿大和美國為例,愛滋寶寶會由寄養家庭和孤兒院照顧,愛滋老人則由安養院或養護中心照顧; 反觀國內,台灣對於愛滋病患的不友善態度與照護政策的不足,常令患者無法有尊嚴地生存。
愛滋寶寶何其不幸; 上帝造人造到一半,結果黏土不夠了,所以出現了有缺陷的寶寶,我們每個人是否能夠用愛來彌補這個缺陷,讓他們和我們一樣,一起快樂、和平的相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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