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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育、體育兼顧,別忽略運動家的精神
目前各縣市的重點體育,主要還是以「選才(體育)」和「成績(智育)」為優先考量。筆者下學期即將擔任體育資優班(游泳、桌球合班)的導師。經過體適能、專業技能與智育的篩選,本班招到又會運動又會唸書的學生。
於上學期初,我即和教練達成初步的共識,包括訓練時間、節數、課務安排及收費等事宜,也召開過幾次班親會,說明我的教育理念。
體育班的學生必須每天早上七點半,著裝完畢開始訓練,有時必須將體育課和彈性課挪到第一節,以配合訓練時間連貫; 中午或下午放學後,仍必須留到近六點,這個時間除了專業訓練外,還會有安親班加強課業輔導。
有人問為什麼體育班的孩子這麼累? 老實說,父母讓孩子報考時,早已下定決心要體育、智育兩者兼顧 ,就算部分的孩子並不願意,國小的孩子仍無法自行做主。站在老師的立場,我想帶體育班,除了程度好外,更有充分的理由指導孩子「養成運動習慣」,絕非「培養運動人才」。畢竟,培育人才的風險過高,也絕非一般的教練、場地所能擔當的。
我特別重視體育資優班的孩子,在”團體紀律”與”智育”的表現。當帶隊至校外比賽、參訪時,代表的是團隊精神與榮譽,更要表現出體育人員應有的紀律等基本禮儀; 綜觀體壇上的表現,除了球技外,更多是在「鬥智」;因此,希望各學校、縣市在發展重點體育時,千萬別忽略了「運動家的精神」,也才不違背重點體育紥根的宗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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