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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各地大大小小的燈會,已經於昨晚開始點燈了; 初步統計,今年一連串的花燈所耗費的電力,將達六百多萬元,有民眾痛批,一時的「光明璀燦」,反而會點燃掉台灣社會的「光明」。
筆者想從文化的角度,來談談歷年來的燈會。元宵的傳統節日,意義在於流傳民間特色; 因此,所製作出來的花燈應該符合當地的文化指標; 如果各縣市一味地砸大錢,只為了爭風頭,爭相製作該年的吉祥物,那已不符合傳統文化的意涵; 也就是說,「豬」和台北有什麼關係?「豬」能代表台北嗎?筆者曾經看過有些以卡通人物為造型的學生花燈,獲得該縣市的特優獎,雖說其製作的確精美,但站在發揚傳統美學的價值上,卻少了一分在地情感; 說難聽一點,這只是「抄襲、嫁接」外來文化元素,或截取一時風靡的元素,作為花燈文化的活動。不只元宵節,凡是中國節慶,或是觀光局所推出的「XX國際節、藝術季」,只要缺乏「文化在地性」,就無從形成「特色文化」,更遑論要帶領一個縣市走出去。
相較於之前的鰲躍龍門,這次高雄的「永恒之光」,不但融合了馬卡道族,也結合了「世運在高雄」的招牌,是延續高雄燈會生命力的最佳例子。不但跳脫所謂的「文化假拜拜」,也與各縣市以「豬」為主燈大相逕庭。筆者期許,各縣市應該積極找出代表該縣市的特色,打造屬於自己的燈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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