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接受教育部委託,訂出「教師工作守則」草案,從溝通、輔導、進修等各方面切入,令筆者感到相當心寒; 表面上是一份讓教師有原則可依循的法案,實際上卻讓教師綁手綁腳; 曾為天地君親師的「教師」,曾幾何時,竟被許多家長視為「不信任」。 在工作守則中,訂定教師的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下午四點,試問,孩子七點半到校,老師可以「遲到」到八點才來嗎?孩子四點十分離校,老師可以四點就「早退」嗎?如果晚上進修學分、上其他課程,一定要守著手機不放嗎?教師是否有「義務」回撥未接來電?真的要如同教育部之前所提的,請教師記錄下通話時間,以便換算加班時間及加班費?教育是無法量化的,因為個體的「質」所帶來的差異,才是教師所真正費心的地方; 若教育當局及家長團體,只是一味地逼老師「錙銖必較」,那我相信,教育一定是兩敗俱傷的。 在制定此法之前,也不妨教教家長如何和教師溝通及基本的電話禮儀。我曾接過一通家長的電話,一講三四十分鐘,完全沒有顧慮到老師是否在忙; 有的家長「質問」教師的教育理念; 有的家長完全不了解孩子在家及在校的狀況,導致親師溝通時各說各話; 有的家長認為千錯萬錯都是老師的錯。其實,親師的聯繫,也並非只有電話,在我的溝通經驗中,已經和家長達成默契,盡量以聯絡簿、電子信件傳達; 若無法解決,也可以在上班時間,約好老師沒課的時候,解決孩子的問題; 畢竟晚上,不是每位老師和家長都有時間講電話,甚至是「聊天」。 筆者相信,大多數的老師仍是兢兢業業於教學; 筆者也相信,大多數的家長都是樂於和教師溝通的; 此法可以約束少部分的教師,也可以讓部分家長知道,自己是不是「怪獸家長」。過一個暑假,就是新的學年,建議師長都該反省自己,是否是一位問心無愧的老師,以及明是非的家長。
- Jun 29 Wed 2011 11:47
教師工作手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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