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對於絕對
有人說台灣很小,但卻有讓人登不完的高山; 有讓人走不完的溪谷; 有讓人學不完的語言; 也有讓人猜疑不清的人…。也有人說台灣很大,光是步行台灣,就得耗上半個月; 找個地名,就得地圖翻個老半天; 過年過節,就得搭乘最快速的交通工具。
台灣,究竟是大?是小?著實是一個難解的習題。大與小都是「衡量事物」的「抽象性概念」,只要是「衡量」,就必須要找出一個「定物」供作參考,方能比較出另一物的大小; 因此,台灣是大是小,完全決定在於「定物」是大是小。相對於美國,台灣是個很小的島,因為台灣僅是美國的兩百多分之一罷了; 相對於一個縣市而言,台灣卻又何其地大物博,大到由北至南得跨越好幾鄉鎮市、好幾河川,由東到西得翻山越嶺,甚至還越海至澎湖一方。
許多人堅持己見,不納他人之議,自始至終將對方吃得死死的; 因此,對於別人的話總是極力反對,讓對方毫無退路的餘地,殊不知這是個人觀點的不同; 因為觀點不同,導致看事情的角度與判斷方向就有了差別。「相對」是一個客觀的名詞,是個軟性的字眼,愛因斯坦提出的「相對論」,是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,提出萬有引力的觀點,發現了許多科學奧秘,也讓現代的生活添加許多不凡與便利。懂得運用「相對」內涵的人,通常較能理解事情的正反面,將各種可能因子考慮進去; 運用在待人處事上,較容易達到「忍一時風平浪靜」與「退一步海闊天空」。
世間上任何萬物,沒有所謂的「絕對」,因此出現了「例外」、「奇蹟」的現象。「絕對」,充滿「直言」與「衝動」,對於事情有百分之百的肯定,因此不容許有例外的事情發生; 一旦那百分之一的現象發生,則將之視為「不合常理」,並為己見堅持到底,提出反駁之道; 常將「絕對」掛在嘴邊的人較主觀,看待事情只看到「可能」發生的層面,喜歡把「可能」解釋為「總是」、「一定」; 在待人處事上,則往往將別人一口咬定,不留一點退路給他人。
「相對」不是這麼地寬容對方; 「絕對」也不是如此的殘忍; 兩者也並非簡單的二分法可以劃分,其劃分的依據運用在對事物與人物也並非僅有饒恕與刻薄。「絕對與相對」就如同「微觀與宏觀」,又如同「方與圓」、「善與惡」、「美與醜」、「理性與感性」一樣,並存卻又對立。
做一個人,要用「相對」的態度,去衡量「絕對」的事; 換句話說,對於一個「既有的現象」,提出「多方」、「客觀」的論點; 如此一來,不得罪他人,也圓融了自己。因為,人的態度,影響了他的氣度,也決定了他的高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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