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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幾篇報導,紛紛指出因為十二年國教的關係,所以許多國一生, 搶著當志工,不論是環保局、圖書館、醫院,或是私人的機構, 通通都「一位難求」,甚至一早就得卡位,連父母都得幫忙排隊。 付出心力去當志工,固然是美事一椿,但是,若是「 為了當志工而當志工」,恐怕其美意就大打折扣了。

我帶過的幾屆學生,都有一些通病,那便是要求老師「有做必有賞」 :例如,學生回答了一些問題,便問可不可以加分; 幫忙清理環境,便問有沒有記點數; 完成了一件工作,便詢問是否可以得到什麼…; 我的回應方式很簡單,如果主動向我要點數的,我不但不會給分, 反而會扣分; 但是如果我事先聲明會給回饋而忘記給,只要你提醒我的話, 我不會責怪你…;我的用意,只是希望學生能養成自動自發,不要「 有所為而為」,更不要因為有否獎賞而顯露出現實的一面。

    服務同學、擔任志工就是一種榮耀, 因為這代表你有餘力去幫助他人、從事公益。加分應該是一種動力, 不是目的。最近得知物還失主的索賠金額僅剩下一成, 更令人感受到行善者的偉大;而真正的付出, 應該是不在意有任何回報的。 看看一個清潔隊員撿到了數十萬的錢包,依舊無動於衷, 拒絕失主的紅包; 南投的老師為了訓練樂團而自掏腰包賠了上百萬…。

這一群國一的學生,當你們踏入志工的行列時, 希望你們可以改變當志工的目的,想想除了升學之外, 能否有更正面的思考; 想想除了加分之外,還能給你的人生,添加什麼不同的風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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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彥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