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有一則新聞,報導台灣的雇主,強逼回教的外勞吃豬肉,而引起世界人權組織的大力躂伐,認為台灣人實太不仁道了; 現在,又有知名藝人和補教名師,上綜藝節目,大談家裡的外籍看護如何被對待及分享其糗事。
    有一次學校辦理講座時,詢問在場的學生,如果可以吃的東西,不小心掉到地上去,應該怎麼處理; 那一節上的內容是「知福惜福」,所以正確答案是「洗一洗,視情況再決定能否再食用」,不料,有一位學生,卻不假思索地說:「給外勞吃!」當下,講台上的老師不知所措,台下的小朋友更是笑成一團,我們幾位老師也急著制止這位學生。
    幾年前,有一本少年小說,書名叫做「追風箏的孩子」,內容提及的是有二位小孩子,雖然宗教、種族都不相同,但是他們彼此尊重、相互理解、包容,所以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,直到長大成人; 相信每位學生、大人,從小也一定學過: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,不因地位、種族、宗教、年齡…等而有不同的待遇」; 的確,我們台灣人只尊重「金髮、黃皮膚」的外籍朋友,對於「黑皮膚」或是來自窮國家的國民,往往以高姿態來對待他們。
    台灣一直自詡為進步、文明、開發的國家,但卻差別性地對待外籍朋友的人權、福利、制度,甚至對於外籍人士的政策放任不管; 如果這樣的話,我們談得上是一個兼容並蓄、尊重多元族群的國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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