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參與學校
在現今的教育環境,親師生是休戚與共的生命體。從宏觀的視野來看,凡與「學校」有關的,理應與「人」有關,畢竟,辦教育就如同活生生的人一樣,需要投資,才能使人茁壯; 也因此,有家長的協助,必能增強其效果。只是,家長該投入多少、做到適可而止? 就考驗行政單位的智慧。
筆者認為,在辦理活動時,都應增添一條附則,即是「家長條文 」,明確分配其責任,避免家長「越俎代庖」,或是「漠不關心」。比方如運動會時,幫忙攝影、送茶點等較無糾紛的工作,可由家長代勞; 其餘需要專業性的,如裁判、比賽等需公平性的,則應回歸到教育專業。這是一種彼此的尊重,讓家長可以為學校心甘情願地付出。
在參與的過程中,重要的是一種溝通,以避免彼此的誤會; 大自學校,小自班級,都可以藉由家長的力量完成教育的使命。以班級為例,他們會幫我打字(學生投稿文章)、表演時化妝,大事如家長彼此間的溝通(本班為體育特殊班,需大量聯繫)。以前總認為請家長服務是麻煩人家的事,雖然的確有些麻煩的意謂,但後來發現,家長投入之後,教師負擔減輕,提昇教學品質,更可以回饋在孩子的身上,形成良性的循環,無形中也奠定親師間的互動基礎。
當家長參與學校活動後,適時的回饋是必要的,如一通電話、一份小禮; 也可以邀請家長一同參與檢討會,代表尊重其參與活動的過程; 也可以與家長、社區共同擬定未來活動方向; 也可請學有專精的家長至學校推廣其才能; 或是分配支援導護、說故事、午餐工作、班級活動等,唯有家長願意大方的走進來,學校才能大方的走出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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