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規應與時俱進

目前許多的高中職學校,仍存有許多不合理的校規,真令學生無所適從; 對於該如何拿捏,也經常引來師生間的紛爭。    筆者認為,高中生已經具有某種程度的社會化,對於校規,也都有一把心裡的尺,與其由校方訂定,倒不如可讓高中生組成類似校規自治會,自己訂定理想、合理的校規。由學生自訂的話,一旦逾越了校規,會被罰的比較心服口服,而且可以知道如何修正校規,更符合學生的需求,保障學生的權益。

    不論是校方或學生訂定的校規,都必須以「減少爭議」為原則。以目前為例,教育部已鬆綁了服裝、髮型,各級學校就不宜針對這些項目再訂定鎖碎的細項; 又如目前重視兩性平權教育,校方也不能再限定男女必須如何穿搭(當然,學生仍不能穿著得太過誇張、暴露、時髦)。有些學校會規定家長送便當只能在某個時間內、等孩子的地點只能在哪裡; 或規定便當的飲料不得是塑膠杯裝,或規定不能喝有糖飲料、務必使用環保筷; 甚至前陣子,還有教官在大門口,檢查學生的便當是否符合學校的「蔬食日」規定。

    在教育概論中所定義的有效教育,是指教學必須符合教育性、原則性、普遍性; 而校規的訂定,也必須合乎這三大準則,才能趕得上時代潮流。日前,某間高中因為學生自製宣傳品,而遭校方懲處,倘若校方能在這個事件中,告知學生應該如何修飾文詞,以年輕人的觀點來思考其宣傳的目的、價值,相信便能達到教育性。原則性則是指每一條校規都有一個大方向可依循,而其餘的旁枝末節該如何權衡,則要靠智慧並融入情、理、法的觀點來決定; 普遍性則是指校規的訂定,必須多數人贊同且接受; 校方不能依恃著權力,不顧大家的心聲,而一意孤行。

    在民主時代中,校規具有安定校園生活的功能; 然而現代的孩子,心是聰明的,眼是雪亮的,一旦有校規不通人情,不盡人意時,可能就會產生師生間的爭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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