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有七成的學生表示對台灣本土的藝術家不甚瞭解, 其實不是只有美學教育出了問題,而是長期以來, 整體社會結構性與教育價值觀的迷失所造成的。

    首先,我們都存有「外國月亮比較圓」的偏差觀念, 認為國外進口的產品,或是喝過洋墨水再回國的人都是比較優秀的, 無形中也造成近日的「小胖現象」和「陳樹菊現象」; 也就是說,必須先經過國外的肯定,台灣才會注意這些人物; 將這樣的論述移植在台灣美學家上, 就產生了國外藝術家優於台灣藝術家的偏差觀念。

    再者,藝術粗分為音樂與美術; 許多人總認為音樂的水準是高於美術的, 因為學音樂的費用絕對高於美術,音樂會的水準也優於美術展, 音樂比賽也比繪畫比賽高一等,更甚者,認為學音樂是有氣質的、 不會變壞,但學美術的卻往往被認為是不拘小節,很難糊口飯吃的。 所以台灣藝()術家不為台灣學生所熟知,也為其中因素之一。

    其三,台灣的教育一直以來都是升學導向,考試領導教學; 大考不考的,孩子就無心接觸,教師也不強迫學習,無形中, 美學教育的內涵無法深根於學校教育; 又藝術人文領域在課程安排上,只有三節(又常被借課), 便成了可有可無,聊備一格的邊緣科目。師資上, 有些偏遠小校聘不到合格的藝文教師,往往由導師兼任, 導致教師藝術知能不足,也勢必無法有系統的給孩子藝術的薰陶。

    美學,其實是一種潛移默化、耳濡目染的境教, 不會吹奏樂器或不會繪畫的,至少都應該學會最基本的「欣賞、 尊重」能力; 唯有如此,才能一步一步厚實學生的藝術涵養與人文底蘊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彥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