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與佔有
今天看了一則新聞,一名大學生,因為不滿前女友竟另結新歡,心生醋意,竟然開車惡意輾過。這是一種報復心態,因為太過於愛這位女生,所以想要永遠陪著她; 肇事者的母親也坦承,她的確太寵愛自己的孩子了,因為是獨生子,所以予取予求,給予生活上大量的滿足。
前陣子一部片子<狐狸與我>,描述的就是「愛與佔有」的故事。一名小女孩先只是單純的想到森林去冒險,尋找狐狸、觀察狐狸,到了最後,竟然和狐狸有了感情,進而一心想帶狐狸回到家; 簡單說來,就是小女孩子想要「佔有」這隻狐狸; 但最後,狐狸無法適應「人為」的環境,終究在房間逃竄,衝破窗戶,而摔往一樓,倒臥在地。
回到那則新聞,那位男同學因為愛自己的前女友,到最後竟想以「佔有」的方式來擁有她。「佔有」是一種可怕的態度,代表的是只屬於我,別人不能夠得到,也不能隨意與他人分享; 而當「佔有」不能獲得雙方的同意時,就可能產生摩擦與糾紛,甚至產生更嚴重的情況。<狐>這部片子,就是小女孩想自私地佔有牠與大自然,而導致兩者都落空。
歷史上多少的亡國,都是因為在位者想「佔有」一個王朝、一塊領土,甚至是身邊的女色,而終至滅亡! 周幽王寵愛褒姒,竟而引起烽火戲諸侯的荒唐戲碼,最後被北方的犬戎所滅亡; 慈禧太后為了奪權,從宮女做到嬪、妃,再到貴妃,最後得到了太后的寶座,但因為佔有了過多的權利,驕奢淫腐,終至衰敗; 武則天、秦始皇都曾經開創一個輝煌的朝代,但最後也被自己創立的王朝給禁錮了。這些歷史,讓我們思考,他們究竟是真的希望可以「愛民」?或是只是一味地想「罷佔」權力? 一個領袖,他必須以德感化民眾,而非以權控制民眾。愛與佔有,是感情與行為處事的兩個極端,踏錯一步,就可能讓心中的天平,亂了分寸。
有一本繪本<家園>,描述一個女孩從出生到年老時,她的家鄉所呈現的種種面貌。這本書要告訴我們的是,我們要去「愛」我們的土地,而非「佔有」它。因為真心愛我們的土地,所以想更了解家鄉的風土民情與人文關懷,可以建構出更有靈魂的家園; 但「佔有」著家園,卻是想開發更多的土地,賺取更多的利益,在價值觀與心態上,是截然不同的。
這次的美國大選,歐巴馬因為愛人民、愛教育、愛經濟,而超越種族,贏得選票; 甘地、翁山蘇姬以可貴的人生歲月,堅持以愛、和平、理性、不佔有的非暴力戰爭,為國家謀幸福。他們都堅持,只有軟性力量,不去佔有國土與人民,才能深獲好評。
回到教育,我們都應該教孩子,什麼是真正的愛?如何拿捏?什麼又是佔有?操場上的遊樂器材是公有財產,我們不能佔有它; 營養午餐每人一份,不能貪心而多得; 圖書館的座位是公眾的,不能罷佔位置; 圖書必須歸還,不能佔為己有; 校園中有愛心傘,故名思義就是以愛為出發點,不能任意取走。
有一句話說:「我不認同你的意見,但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」; 對於人,我們有情感,有慾望,更重要的就是情感教育。「我雖然愛不到你,但我更要尊重你的選擇,並祝你過得更好」,這不就是情感教育的價值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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