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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公開反對市府編列預算支持同玩節,並與部分天主教團體共同聲明,強調”同志”會帶來「亡國滅種」等不友善的態度; 更有人士提出需「矯正」同志的荒謬言論,筆者想提出我的看法:
從生命科學的立場來看,生命的初期,原先是女胚胎,到六個星期左右,如果男性荷爾蒙出現,就會把這個女胚胎轉成男的;到青春期荷爾蒙出現時,完成天賦的性別使命,在胚胎的關鍵期,男性荷爾蒙過多或過少都會造成日後孩子性行為的偏差,而男同性戀是女同性戀的十倍,也是因為男性是由女性轉變而來,在轉變的過程上容易出錯; 基因上的錯誤何來矯正?
台灣現在不是口口聲聲要尊重多元文化帶來的差異?對於不同的族群要給予包容?為什麼連一個天生就被認定為同性戀的人,都無法正向的對待?相較於原住民族,後者顯然進步多了,有弱勢補助、偏遠福利、升學優勢,但同性戀族群呢? 有人認同同性戀,但究竟是認同「同性戀合法婚姻?」「同性戀街上擁抱?」或是「同性戀收養子女?」,只要其一不被認同,同性戀的問題就懸宕著。認同是主觀的概念養成轉化為客觀的價值觀,可以說是既清楚又明確的藏守於內心進而現於外的一種自然反應。
同性戀問題不僅是文化上的問題,更是強弱勢族群間的問題。自從有人類以來,若是第一對的「配偶」(在此不以”夫妻”稱)是「男男」或「女女」或是「跨性別」的結合,人們至今反而會歧視「異性戀」,也不會有「夫妻」與「夫婦」的名詞產生; 說穿了,這是一種強勢施壓於弱勢者,也是主流文化稱霸的價值觀。
既然同性戀是天生基因上的錯誤,就如同先天上的疾病一樣,何必去指責這些人?同性戀只是所戀愛的人為同性罷了,在其他方面均和異性戀人一樣,無須苛求! 就像李安所拍攝的斷背山一樣,雖是同志題材,但他沒有強迫你接受同性戀,或是一大堆道德說教的東西; 那麼,河水不犯井水,又何必去挑撥同志族群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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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彥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