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為了徹底落實無菸運動,鼓勵民眾可用攝影、拍照的方式,勇於檢舉抽煙者,再寄給相關單位,得到5%的獎金。問題來了,必須留下對方的「姓名」,這談何容易? 對方會光明正大地告訴你他的真名嗎?一定要拍到正面抽菸的清楚模樣,以方便相關當位來找出「兇手」? 還是要鼓勵有正義感的人,冒著「生命危險」去檢舉他呢? 筆者認為,有可能出現彼此熟識的人,相互取締,玩一些「無聊」的遊戲; 或是造成檢舉人「得不償失」的後果。幾年前推行的「遛狗繫狗鏈,隨手清狗便」也是因為讓民眾感到「拍照」困難重重,而效果不彰,最後變成以宣導的方式作收。
再者,校園當中該如何取締呢?衛生局派人到學校來,是不是會事先通知校方,然後校方再宣佈:「今天有人來稽查,所以請同仁今天暫時不要抽煙」?還是由小學生口頭請老師不要抽煙?還是要鼓勵學生帶手機、相機,勇於抓老師的把柄?還是師師相護,看到同事抽煙,也當做視若無睹,若無其事?
有些教師是「癮君子」,他們必須成天都待在教室裡,要讓他們不再「快樂似神仙」似乎是一件困難的事; 還是,要鼓勵學校找塊空地,私設「吸菸區」,再告訴學生,「此地不宜久留」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彥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